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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的意见》政策解读

地大热能《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的意见》政策解读-地大热能

 

一、出台背景

 

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是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迫切需要,可有效促进我市完成非化石能源利用目标、建设清洁低碳社会、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热能供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0〕825号)和《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文件要求,编制了《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意见》。

 

二、政策解读问答

 

1.项目支持范围有哪些?

 

意见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主要指为居民住宅提供地热空气源、中水等供暖服务的项目。坚持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供热作为补充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建设、运营和服务。

 

2.项目补贴标准是什么?

 

给予地热空气源供暖服务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元/平方米和中水供暖服务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元/平方米补助,对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不予支持。本意见涉及资金,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执行,由市级和各开发财政分别承担本财权区域内的项目补助。各县(市)、上街区参照本意见执行。

 

3.项目补贴资金拨付流程是什么?

 

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相关部门组织对项目按相关供热标准进行验收审核,并提交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属于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验收审核后,提交市级财政申请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应及时进行资金拨付,资金来源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财政部门对验收审核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拨付80%资金,在正式供热且稳定达标两个供热季后拨付剩余资金。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推进,各地纷纷出台具体实施政策,在民生、建筑、工业、农业等领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郑州此番推出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支持意见,表明郑州市在今年的碳达峰工作上又迈出坚实一步。


可再生能源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是合理利用资源、改变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成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在我国,由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各地在推进清洁供暖过程中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