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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加大地源热泵等浅层地热推广力度

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加大地源热泵等浅层地热推广力度-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地热开发利用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计划》提出,2024年起, 合肥 、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2025年底,城镇浅层地热能、空气能采暖制冷应用建筑累计新增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


《计划》提出,开展建筑节能降碳技术体系研究,编制节能率7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升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到2025年,全省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合肥、阜阳、淮南、六安、黄山等市开展低碳片区试点,建成一批近零能耗建筑项目


到2025年,全省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共机构中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率先实施能源托管。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实施不少于15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针对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改造需求,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建筑采暖制冷清洁化。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加大地源热泵浅层地热推广力度,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及机关办公建筑应采浅层地热能采暖制冷。鼓励采用空气能热泵替代燃气锅炉、电锅炉。支持合肥骆岗中央公园能源站建设。2025年底,城镇浅层地热能、空气能采暖制冷应用建筑累计新增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


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多能互补形式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