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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江苏出台文件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管理

江苏出台文件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控制,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与污染防治,增强地下水应急储备能力,提升地下水监控管理水平,实现地下水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1日。

 

《通知》提出,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应于施工前向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采地热水、矿泉水应当加强与矿产资源规划衔接,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鼓励采取挂牌、拍卖等方式有偿取得地下水取水权。
 

《通知》明确,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管理。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保护要求,划定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其中,地下水源热泵项目应当实行同一含水层等量取水和回灌,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多层含水层开采、回灌地下水应当防止串层污染。
 

《通知》明确,规范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分级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台账和动态更新机制。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推进地下水取水工程规范化管理。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闲置、未建成、已完成勘探任务、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按规定及时封井或者回填。
 

《通知》要求,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地下水监测站网,统筹建设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和地面沉降监测站点,升级完善监测手段,强化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和动态管理,推进监测信息共享共用。建设地下水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打造地下水管控“一张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地下水保护管理水平。